民法总则草案提议,网络虚拟财产将获物权。但如果想要像继承财产一样继承虚拟财产,需要等待法规完善——那还不如把你想要留给某人的虚拟财产写进遗嘱更有效。
昨日(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
其中草案第一百零四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具体权利或者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草案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第八项:草案将数据信息明确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王轶解释说:“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需要,草案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作出规定。”
据触乐记者咨询法律法规及请教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之后了解到,草案只是一条原则性条款,现有法律没有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如何保护等都尚未有具体细则。
但未来或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具有一定帮助,如:网络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和虚拟货币被盗、网络账号被窃取等方面的维权。法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那么未来在登录游戏前的用户须知中——游戏公司所规定的“游戏虚拟物品其所有权归游戏厂商所有”的条款可能就需要修改。
舆论猜测这意味着——兴许当我们死后,网络里的虚拟财产就能够被继承。但这些猜测需要基于后续的另行规定,例如把虚拟财产列入法定继承的财产中等等。相比等待这些法规,还不如把你想要留给某人的虚拟财产写进遗嘱更有效。
同时,草案中将数据信息明确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也尤为重要,因为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明确数据信息的法律性质有利于防范违法行为和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