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波将广州网易运营实体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哥哥丁磊

丁磊弟弟丁波因为个人原因,将其名下持有的“广州网易公司”和“广易通广告公司”股票全部转让给了丁磊。

编辑书上2015年05月05日 14时54分

4月24日网易最新提交的SEC文件显示,2014年4月,丁磊弟弟丁波因为个人原因将其名下持有的“广州网易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了丁磊和网易游戏开发副总裁Xiaojun Hui。与此同时,丁波还将“广易通广告公司”20%股权转让给丁磊。

SEC文件内容的摘录
SEC文件内容的摘录

广州网易作为网易网站的中国运营实体,在股权变更之后,丁磊将持有广州网易99%的股权,而Xiaojun Hui持有1%的股权。而网易广告业务的中国运营实体“广易通广告公司”,在股权变更之后,广州网易将持有其80%的股权,而丁磊将持有剩下20%的股权。丁波名下则不再拥有这两家公司的任何股份。

由于丁磊的弟弟丁波曾持有两个公司的股份时间长达12年之久,在2002年之前还被称为前员工,外界难免会有所猜测。网易在SEC文件中强调,“丁波是因为个人原因要求转让名下股份,转让不是因为他与公司以及公司任何关联公司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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