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移动游戏《玩具熊五夜后宫》的开发者Scott Cawthon通过法院向苹果公司发去传票,要求其协查侵权游戏的开发者的详细信息。
近日,热门移动游戏《玩具熊五夜后宫》的开发者Scott Cawthon雇佣律师向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向苹果发送传票,帮助协查涉嫌侵权游戏的开发者的详细信息。
2015年3月12日,Scott Cawthon的作品《玩具熊五夜后宫3》(Five Nights at Freddy’s 3)上架App Store,而就在13日,一款名为《玩具熊的五夜后宫4》的作品出现在App Store中。这款作品售价9.9美元,由名为Lazada Polodi的开发商发布。根据在App Annie查询到的信息,这款应用早在2014年11月就已经被追踪到,其应用描述完全照抄自原作应用页面。据推测,这款游戏很有可能在此之前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在《玩具熊的五夜后宫3》发布后临时更改了游戏的名称以混淆视听。
在接到Scott Cawthon的律师提交的申请后,地方法院书记官签发了传票,要求苹果提供所有关于Lazada Polodi的辨识信息(identifying information ),包括Lazada Polodi上传这一未经授权的游戏的IP地址,以及关于这一账户的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这一传票的强制生效期截止到太平洋时间5月25日上午十点,苹果公司可以对此提起申诉。
律师提交的申请文档中这样写道:“申请法院签发DMCA(数字千年版权法)传票的目的是为了寻找涉嫌侵权或侵权的辨识信息。此信息将仅被用于根据美国法典第17编保护Cawthon权利的目的”。
美国法典第17编涉及美国版权法,共分为13章,第5章内容涉及侵权与补偿措施。Scott Cawthon的律师援引第512节第(h)条的内容,著作权人或代表著作权人利益的被授权者可以要求美国地方法院向服务提供商发送传票,要求其提供涉嫌侵权者或侵权者的辨识信息。(A copyright owner or a person authorized to act on the owner’s behalf may request the clerk of any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to issue a subpoena to a service provider for identification of an alleged infringer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subsection.)在第512节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版权物在网络上的责任限制,其中多条内容涉及服务提供商。
虽然在App Store中有大量借着《玩具熊的五夜后宫》名义上架的游戏,但像这样直接将自己标注为续作的还算少见,而对于开发者来说,也有足够的理由去质疑苹果的应用审核团队“干什么吃的”。目前,侵权伪作《玩具熊五夜后宫4》已经被苹果从App Store中下架,不过苹果暂时还未对此事发布任何公告或评论。
事实上这并非苹果第一次因为App Store内应用侵权而惹上官司。此前国内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即陆金所)就曾因App Store中出现假冒陆金所应用一事在美国对苹果公司发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