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发布声明称唐人影视未经其授权抢注商标并违约授权开发了“仙剑五”电视剧《仙剑云之凡》的衍生手游。随后,唐人影视针对该声明发布了一则回复声明……
唐人影视出品的电视剧《仙剑云之凡》将于本月23日登陆湖南卫视。《仙剑云之凡》是唐人影视根据大宇公司授权的单机游戏《仙剑奇侠传五》及《仙剑奇侠传五前传》改编的古装玄幻电视剧。这已经是唐人影视改编的第三部仙剑系列电视剧了,前两部分别是2005年由胡歌、刘亦菲主演的《仙剑奇侠传》和2009年由胡歌、霍建华主演的《仙剑奇侠传三》。
前几日,盖娅互娱曾宣布,由台湾大宇正版授权,盖娅互娱制作的新作《仙剑奇侠传3D回合》将在5月19日安卓封测,并称将与即将登陆湖南卫视的《仙剑奇侠传五》(即“仙剑云之凡”)电视剧进行剧情有关的“影游互动”。
但在唐人影视的电视剧《仙剑云之凡》官网下方出现的“联动手游”却并不是盖娅互娱开发的作品。而是一款名为《御剑情缘》的手游,该手游由紫龙互娱发行,《仙剑云之凡》的三位主角郑元畅、古力娜扎、韩东君代言。
昨日(5月18日)晚间,大宇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声明,该声明称唐人影视未经大宇公司授权抢注商标并违约授权开发了“仙剑五”电视剧《仙剑云之凡》的衍生手游,虽然并未点名,但实际上就是指《御剑情缘》。大宇在声明中表示,唐人仅获得了电视剧改编权。
以下为大宇所发布会的声明部分原文:
同时,除非经我公司或群宇公司事先授权或同意,任何人包括唐人公司不得擅自改作、出版及/或发行电视剧《仙剑云之凡》之衍生创作及周边商品(包括手机游戏等),亦不得就电视剧《仙剑云之凡》相关之LOGO、名称(如“仙剑云之凡”及“云之凡”)申请注册商标;任何违法、违约开发、制作电视剧《仙剑云之凡》衍生商品的行为,以及抢注的行为均系对我公司及群宇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
目前,我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唐人公司抢注电视剧《仙剑云之凡》相关商标的法律责任。
随后,唐人影视就该声明回复了一则公开声明,该声明中称,唐人影视并未向任何公司授权《仙剑云之凡》的游戏改编权,除了唐人影视签约艺人韩东君、古力娜扎签约代言的手机网络游戏《御剑情缘》外未授权任何公司使用该剧中演员的角色肖像权等,如果有平台或网站使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关于大宇所指出的抢注商标,唐人影视也做出了回复称,其已在2015年3月就注册了“云之凡”文字的商标。
以下是声明原文:
1、我司为电视剧《仙剑云之凡》之唯一合法版权方,我司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任何形式的游戏改编权(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游戏改编权、运营权、以及剧照等素材的使用权),即任何游戏方宣称其游戏改编自《仙剑云之凡》,或将电视剧《仙剑云之凡》剧照、海报、LOGO等素材用于任何游戏的宣传推广均系侵犯我司著作权或相关权益的侵权行为。
2、关于“云之凡”名称的独家使用权,我司已于2015年3月就“云之凡”文字于第9类商品项目(申请核定的商品项目包括计算机软件游戏等)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并且电视剧《仙剑云之凡》经我司宣传推广,已有广泛的知名度,为此任何将“云之凡”“仙剑云之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名称、搜索链接等行为,均属侵犯我司合法权益行为。
3、关于未经授权的肖像使用,我司签约艺人韩东君、古力娜扎已签约代言手机网络游戏《御剑情缘》,为此任何使用前述艺人姓名、肖像、以及含有艺人肖像、姓名的剧照、海报等影视素材宣传除上述游戏之外的任何游戏的行为,均系侵犯我司艺人合法权益行为。
我司相信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是贵公司的一贯立场,对于互联网行业存在的不良之风应当共同联手抗衡。因此对于上述,如贵司运营的网站/平台上存在任何未有我司合法授权使用该剧、该剧素材及该剧演员肖像之内容,请贵司立即联系我司并进行删除。对于任何第三方违背我司以上声明之内容的行为,我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之法律责任。
简而言之,大宇认为唐人对外授权了仙剑电视剧的手游改编,这是侵权,但唐人表示他们并未向《御剑情缘》授权仙剑电视剧的手游开发,只是使用了电视剧的演员作为代言人,不构成侵权。
触乐记者也查询了游戏相关内容,单从目前电视剧与手游所曝光的宣传视频及画面来看,该手游确实未提及任何与《仙剑云之凡》名字、《仙剑奇侠传》剧情相关内容,游戏宣传视频中未提及任何主角或NPC姓名,视频内也没有任何台词信息。
而关于唐人影视在声明中所提到的“云之凡”文字商标注册权,大宇方面的工作人员说:“这篇是唐人的申明,他们其实也并没有获批到商标权,而是先我们提出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紫龙互娱和唐人影视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紫龙互娱创始人兼CEO是前搜狐畅游游戏事业群总裁王一,唐人影视的总裁蔡艺侬是其妻子。在此前的一些采访中,王一也提到过,紫龙互娱的名字就来源于唐人影视的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