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多摇滚老炮儿,年轻的时候特别愤怒,过了某个坎儿,就忽然慈眉善目起来。爱,理解和宽恕,才是这个世界的主题啊。
有好多摇滚老炮儿,年轻的时候特别愤怒,过了某个坎儿,就忽然慈眉善目起来。鲍勃·迪伦就在著名的《昨日的我》(My back pages)(点链接可以听,听着看也不错)里就唱:“是的,假想的威胁让我斗志昂扬/道德上的优越让我忘乎所以/我欺骗自己/幻想着有什么需要我去捍卫/不知为何,那时的我让善恶的定义泾渭分明/唉,那时的我老气横秋/远不及今日这般风华正茂。”他写这首歌的时候才24,远没到老,可见的确是天赋异禀。张楚在一次访谈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年轻的时候觉得人不能犯错,现在觉得,人不可能不犯错。世界就没有完美的一面,你得接受一切。”
我觉得,用好听点的话说,这叫“和世界和解”,实际上就是骂不动了。
愤怒的绝望之处在于,你首先会发现自己的愤怒没有什么作用——或者说,至少作用没有你想象中的大。这时候你可能就会想,既然没有实际用途,那我这儿折腾什么呢?你发现了愤怒作用不大之后,接下来就会继续怀疑,我的愤怒是不是假的?我的愤怒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种姿态?我追求的是愤怒本身吗——我为什么要追求愤怒本身?我是不是成为了其他人的寄托?我是在表达自我还是在无意识地迎合别人?再之后就馁了,软下来了,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但最后发现“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来自苏芮《一样的月光》)。
我们毕竟是个游戏媒体,而不是一本摇滚杂志,所以在第四自然段就不可避免地要提到游戏。之所以之前说了这么多铺垫,是因为今天早上我看到一个叫《口袋全明星》的游戏,这个游戏本身也没什么太多新鲜的,无非是把马里奥大金刚索尼克林克都放在一起而已,标题上还是中文字小日文字大,一幅太君降临的架势。游戏的战斗,我没看,但用什么来想也不是抄《神仙道》就是抄《刀塔传奇》,恰似我站忠实读者冥华紫晶所说:“逃不开《刀塔传奇》的影子”,如此而已。我甚至懒得去下载一个玩玩,所有的招式我都见过,所有的鸡贼我也都见过,抄袭已经乏味到连抄袭都要抄袭的程度了。
我,看着这款游戏的时候,心如古井,泛不起丝毫波澜。如果这款游戏也有张脸,我想象中的画面就是我们俩默然对望,我的心理活动是:“有本事你抄出点新的来呀,你看看我们网站,光搜“抄袭”就能搜出26页共251篇文章来,你有什么可新鲜的呀?”而它的心理活动则可能是:“有本事你说出点什么新鲜的来呀?”
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幻想天降滚雷,把这些奇奇怪怪的抄袭妖孽都收了去,但也没有。连移动游戏都要版号了,还有作品能堂堂正正地抄袭,也的确是有点扭曲,一想到这个,就更加愤怒,愤怒多了就只剩下疲倦。如果有个全知全能的上帝,按我这种日思夜想的愤怒法,不说全收,好歹收一两个格外抄得狠的,也算显显神通,但也没有。总之,我这些日子看每个抄袭的产品,打擦边球的产品,都想说点什么,反正这种产品总是不缺。
我可以说,但可能是说不出什么新鲜的来了。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骂并不能解决问题;比如说其实这也只是一个小公司的一个小产品而已,它也很快会被洪流刷下去;比如说如果开发者和一部份玩家本来都并不在乎,就算是批评又如何呢?比如说……都说过251次了,但凡有点什么能说的角度,想来也都说过了。我们遇到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们报导过某个产品抄袭之后,有开发者上门倾诉的,谁也不容易,开发组六七个人连带家人都指着它吃饭呢,再说现在这个情势不抄还有活路吗?这话就很难答,你可以硬邦邦地说:“你可以选择不做游戏”。但是对着一个产品这么说容易,对着一个愁眉苦脸的人这么说就不太容易。还有些产品置之不理,这种最多,反正“玩家也不在乎是不是抄袭,好玩就行”,实际上也不是好玩就行,我看更类似于“送元宝够多就行”,但说出来自己都觉得这些玩家没法要,政治也很不正确。最有趣的是有开发公司的商务找到我们道谢,感谢我们批评之后令游戏广为人知,收入不降反增——如果他是故意气我的,我还不至于那么生气,但他的确是真诚的,欢喜的,感恩的,这时候我就想起李白的诗歌:“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是挺难为情的。
但我们仍然还是坚持下来了,尽管有种种迹象表明批评可能并没有足够大的作用,我们仍然选择批评,尽管它给我们带来的无力胜过成就感,我们仍然坚持如此,我们不会放弃,可能有一天我们会,但现在不会,可能有些人会,但触乐本身不会。我们始终约束着自己尽量冷静地分析和引导,大概是因为这样让我们自己觉得舒服。
说实话这种事情还是挺伤的,可能我的新同事仍对抄袭感到愤怒而还未积累足量的无力,但我总得打起勇气来,冒着对自己重复自己的厌恶来说抄袭作品,人非圣贤,哪儿有那么多不重复的方法?所以今天我决定破个例,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我决定行使自己的特权,对《口袋全明星》及它的开发组加以一番诅咒:“愿你们永远收不回成本,最好颗粒无收”。
我知道他们也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