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有一句名言,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就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就强调法律,当法律和事实都无利时,就拍桌子把水搅浑。
今天(8月5日)上午,卓越游戏召开了一场紧急媒体说明会,每个媒体记者都拿到了一本资料,第一页第一行写着——一忍再忍,忍无可忍。这句话点明了本次发布会的主题和基调。
整个发布会的流程非常短,只有20分钟,主持人简单开场之后,卓越游戏CEO邢山虎上台开始演说。一开场,邢山虎就说,“卓越游戏是一家小公司,网易是一家行业大公司。”
整个演说的过程,他的语气急促,甚至有点语无伦次。这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真正的“被大公司欺压的小企业家”形象,面对媒体愤怒地陈述着种种不公。
卓越游戏声称,网易向苹果进行了多次投诉,频率大概是“一周一宗吧”,举报《我叫MT3》侵权《梦幻西游》手游,并要求苹果下架《我叫MT3》。
至于这个多次投诉到底是几次,卓越游戏是这样说的:“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四而五,五而六”,我们姑且认为网易至少向苹果投诉了六次,要求下架《我叫MT3》。按照邢山虎的说法,到此为止,他都一直忍着,他要求与网易进行面对面谈话,但对方拒绝了。
直到上周五,在ChinaJoy期间,邢山虎收到了来自网易游戏的律师函,称正式起诉卓越游戏《我叫MT3》侵权,并索赔1000万人民币,要求游戏下架并道歉承认错误。
邢山虎认为自己已经“忍无可忍”。“把狗逼急了要跳墙,把人逼急了要拼命。”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这场针对网易《梦幻西游》侵权指控的紧急说明会。
邢山虎先生当然有理由觉得委屈,比如说网易认为,《我叫MT3》使用了和《梦幻西游》手游相同的UI布局和类似的玩法,因此构成侵权。
邢山虎则认为:“这非常逆天,完全颠覆了我对行业的理解。”
是的,这整件事可能的确颠覆了邢山虎先生对这个行业的理解。
邢山虎先生首先指出:“没有任何玩法受到法律和专利的保护。”这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部分正确的。《著作权法》保护“思想表达”而不保护“思想”。除此之外,游戏玩法并不是法律意义上可复制的东西,而是一种“规则”,所以也就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但除了《著作权法》之外,游戏玩法的雷同仍然可以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来诠释和理解。实际上,在2014年《炉石传说》状告《卧龙传说》一案中,上海第一人民中级法院的审判书中就阐明了对于“游戏规则”的理解:
在那次诉讼中,《炉石传说》胜诉。虽然我国并非英美法系国家,不存在“遵循先例”的规则,但这个例子足以说明“游戏玩法”的独创性至少曾经得到过法律的保护。
另一个问题是UI的相似程度,是的,在这一点上,哪怕是《炉石传说》也未能战胜《卧龙传说》,在审判书上,法院认定如下: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邢山虎先生的话其实有道理,“回合游戏”的玩法本身就是一笔糊涂帐,《梦幻西游》的玩法也并非像《炉石传说》那样惊世骇俗并充满独创性,我们甚至也很难想象,如果一家公司真的宣称拥有“回合制游戏”玩法的专利并用来击打其他公司且得到法律支持的话这个行业会变成什么样子。但问题在于,就我们所看到的,《我叫MT3》和《梦幻西游》手游版的相似之处当然不是“都是回合制”这么简单——而这一点恰巧又“未必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内”。那么,在几乎所有人——包括从业者和玩家——都至少在道德上无法赞同游戏使用“相同的UI布局和类似的玩法”(遑论如此激进的“相同UI布局”)的前提下,声称“法律并不保护玩法和UI设计”,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好策略。
这场发布会在朋友圈和社交网络上引起了非常广泛的嘲讽,看过这场发布会或现场的PPT截图的人,会很容易产生一种扭曲感,这不光是因为制作缺乏审美的现场PPT,还因为有些东西并不足以拿出来宣扬——或者说,并不足以理直气壮地宣扬。
可当邢山虎先生和他的《我叫MT3》受到来自网易的抄袭指控,他们的选择就是这样的:召开一场发布会,然后在发布会上指出没有任何玩法受到法律和专利的保护。
邢山虎对网易抄袭指控的反驳的第二部分,则是力证“你们也抄了”。
邢山虎先生举出了多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魔力宝贝》。《魔力宝贝》手游上线更早,邢山虎对比了《魔力宝贝》和《梦幻西游》的一个相似界面,用来证明《梦幻西游》也“抄”了。邢山虎说:“如果他说,老邢你丫你侵权了,那我想跟网易说,你丫你也侵权了。”
第二个例子是《倩女传说》(曾名为“倩女幽魂录”)。他拿《炉石传说》来做对比,向网易发出疑问:“从名字、玩法、UI布局,全面克隆自己代理的著名游戏,网易可有暴雪’玩法和UI布局’的授权?”
第三个例子是《列王的纷争》与《战争游戏》。他认为这两款游戏UI布局同样相似。邢山虎问:“为什么国际上没有那么多官司?”
“如果这是侵权,这些公司不都得被告死?”邢山虎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这个质疑看起来合情合理,但真的是这样吗?证明别人抄袭可以被理解为是为了消解他人“质疑抄袭”的资格,且不谈举出的例子是否合适,就算例子完全合适,又能说明什么?
我们的底限一直在降低,我们已经习惯了完全一样的界面,习惯了完全一样的功能,习惯了完全一样的功能按钮和完全一样的新手教程。我们习惯了进入每一个游戏的时候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的,我们习惯了这些,我们认为“谁都一样”,我们也许会认为“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或者“总有一天会好的”,我们甚至还会费尽心机地定义“哪些是善意的,哪些是恶意的“(如果没有人处心积虑地钻空子,我们本来不必如此)——我们的确被迫接受了这些,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这些是正确的。更不意味着这可以作为一个论据来说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
论证别人行为的不合理,并不必然能够推断出自身行为的合理性,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简单来说,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我们希望所有“有抄袭嫌疑”的游戏都消失,而不是所有“有抄袭嫌疑”的游戏都相互取得谅解。
面对网易的抄袭指控,邢山虎表示了委屈——当年抄《我叫MT》的人何其之多,我可一个都没告。在会后的群访中,邢山虎先生也表示:“网易是大公司,我们是小公司,属于下围棋的无忧子。你打赢了,那我就起诉行业1000家公司。小公司没钱,上市公司那么多呢。”
事实上,从任何角度上,我们都只能对这句话进行赞赏和鼓励——如果卓越游戏认为法律可以支持其起诉1000家公司,那为什么不做呢?如果这1000家公司因为其“侵权”行为对卓越游戏的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起诉这些公司难道不是正当和合理的吗?如果真的诉讼成功,难道不会对行业起到净化作用吗——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么?
当然,我们都知道这也许是一句气话,其实我们也能够理解邢山虎先生的愤怒。邢山虎先生的愤怒之处在于,“大家(包括你自己)都在这么干,为何来告我?”。但事实可能就是如此残酷,我们并不认为网易天然合理合法,也不认为网易代表正义和正确。或许正如邢山虎先生所说,网易的诸多产品本身也存在各种问题。也许这整件事是“贼喊捉贼”(我要申明一下,这只是一句成语,不代表我认为这起事件中的任何一方是“贼”),我们想说的是,就算是“贼喊捉贼”,合理的结果是把两个贼都捉起来,还是直接降低道德规范,让他们变成英雄惜英雄?
这整场说明会让我们感受到一种扭曲——也许我可以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在一个低道德位面的区域里,一个人试图引入相对高道德标准指责别人的时候,立刻就引发了剧烈的反击。这让我感受到有些荒谬。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游戏从业者,作为一个有判断能力的人,当我看到两个几乎完全一样的界面,以及后面附带的基本一样的功能模块时,你到底要对我说什么,才会让我完全接受这种行为的合理性(而不是合法性)呢?
归根结底,这场说明会的目的是什么?是说明情况?是诉说委屈?是揭露真相?还是让双方一起跌落在泥塘中扭打?作为媒体,我得承认我们乐于见到行业里发生爆炸性事件,但纵然如此,我们还是要作出建议,当对手向苹果投诉和向法院起诉时,比较合理和急迫的措施是准备材料,进行应诉。
法律界有一句名言,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就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就强调法律,当法律和事实都无利时,就拍桌子把水搅浑。
邢山虎先生的确拍了桌子。